基于中国情况下大都市区概念的有限理论适用性以及大上海大都市区的规划实践,本文提出了对“都市区”概念的中国理解,将其核心内涵从通勤区扩展为多功能区。进一步提出利用空间规划的编制作为促进都市区高质量发展的手段,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都市区规划以空间规划为基本属性,同时体现经济和社会安排的内容。它可以成为成员城市之间基于共识的约束性合同。在规划实践中的技术创新方面,本文首先建议采用“以问题为基础、以目标为导向、以行动为驱动、以空间为导向和以实施为指导”的方法,形成“目标(指标)-战略-行动-机制”的框架,以实现协同目标。其次,空间规划应关注“底线因素”以及“协同因素”,从生态格局、城市功能、空间结构和推动区域治理模式转变的传导机制等多个维度建立区域空间组织的技术框架。
文章 开放获取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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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十四五”时期,面对新的国际和国内发展环境以及新发展理念,中央政府发布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将大都市区的发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十四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议》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应发挥引领作用,同时建设现代大都市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进一步强调“深入实施协调区域发展战略”,并指出“要以城市群和大都市区为基础,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在开启建设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建立现代大都市区是实现中国现代化的重要子领域(Yin et al., 2023)。大都市区也是协调区域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扩大内需等多项国家战略的空间载体。与大规模城市群相比,大都市区的规模更适合所有利益相关者有效开展协调行动。
在新的发展格局下,大都市区承担着协调国家发展与安全的重要使命。一方面,作为区域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基本组织单位,大都市区已成为促进城市间分工与合作的关键,参与国内和国际循环,以及全球竞争。另一方面,大都市区也被用作协调资源要素配置的空间单位,提高整体安全性和韧性,确保区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为了促进大都市区的高质量发展,建议将国家意志与地方需求相结合,不断创新空间规划技术和协同治理机制。在此背景下,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共同编制了《大上海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以下简称“协同规划”)。协同规划于2022年1月由上海、江苏和浙江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同年9月召开了促进其实施的会议。协同规划可以视为上海、无锡、常州、苏州、南通、宁波、湖州、嘉兴和舟山九个城市之间的发展蓝图和合作合同。本文简要回顾了中国大都市区的理论内涵及空间规划技术的研究。然后基于大上海都市圈的规划实践(简称“GSMA”),扩展了中国大都市区的理论,并提出了其空间规划的技术创新,旨在为中国其他大都市区在规划制定和区域空间治理方面提供指导。
大都市区的概念起源于美国和日本。为了应对超越城市边界的日益增长的空间形态,美国建立了大都市区以便于就业统计。日本模仿美国提出大都市区用于区域规划,干预核心城市的过度聚集。自大都市区概念引入中国以来,对其内涵的讨论持续扩展。随着理论与规划实践的相互促进,大都市区的规划技术不断被探索。
2.1 大都市区理论内涵的演变
大都市区理论在中国经历了从功能内涵到空间内涵,再到治理内涵的扩展过程。大约在1990年代,经济全球化为中国城市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学者们普遍认为,大都市区是一个基于经济联系的功能区域概念。为了充分激活其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的潜力,大都市区内的功能布局和产业协同成为研究的重点。例如,沈(1993)提出,大都市区是一个跨越城市边界延伸到邻近地区的城市,持续加强相互经济联系,最终形成一个有机结合甚至一体化的区域。
2000年后,中国学术界开始形成大都市区的空间内涵,包括内部圈层结构和与其他区域概念的空间关系。正如张等人(2001)所指出的,大都市区具有由一个或多个核心城镇及其邻近城镇以及具有整合倾向的区域组成的圈层结构,通过合理的分散发展实现选择性聚集和群体空间优化。在空间关系方面,方(2009)指出,在聚集和扩散的共同作用下,形成了“城市-区域”发展的连续谱,即“城市-大都市区-城市群-特大城市”。
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大都市地区的区域政策工具属性得到了加强,对大都市地区治理内涵的研究也有所增加。沈等人(2023)指出,中国的大都市地区是一个跨城市的空间治理单元,以大都市为核心,组织周边地区的生产和生活,其内部因素高度流动且广泛共享。
在中国,关于大都市区理论的最大争议之一是是否应参考美国和日本,并以外围地区到核心城市的通勤率作为定义空间范围的基础,目前尚未达成共识。一种观点是根据一小时通勤区来确定大都市区的范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2019年提出的《培育和发展现代大都市区的指导意见》将大都市区定义为“以具有强大辐射和驱动功能的特大城市、超级城市或大城市为核心,以一小时通勤区为基本范围的城市化空间形态”。张和孙 (2023) 认为大都市区应回归通勤圈的本质,其空间范围不应像城市群那样大。
相对而言,另一种观点是通过全面考虑多个功能连接来确定范围,而不局限于通勤区域。2024年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大城市区域空间规划实务守则》将大城市区域定义为“以具有强大辐射和驱动功能的城市为核心的综合区域,以一小时的交通和通勤区域为基本范围;该区域经济活动紧密相连,通勤设施高效,公共服务共享”。张和赵(2023)指出,中国的大城市区域并不是一个单一的通勤圈,工作与居住分离的价值取向以及长途通勤不应被过分强调。沈等(2023)提出,大城市区域的空间范围应满足一天的商务出行需求,这意味着核心城市可以通过城际铁路、高速铁路和其他交通方式在一小时内从站到站到达。
2.2 大都市地区空间规划技术的探索
在中国背景下,大都市区空间规划技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规划实践蓬勃发展的两个时期。第一个是在21世纪初。规划理念和内容框架最初建立,为中国的大都市区规划研究奠定了基础。第二个是在2019年“建立统一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之后,大都市区的规划逻辑经历了转变,技术方法进一步深化。
大都市区规划在早期主要是为了增强核心城市的竞争力,主要反映了上级政府的意愿。技术思路是基于区域背景分析,制定大都市区的社会、经济和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功能定位、发展目标、空间组织、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和环境保护、区域空间控制等;此外,规划还可以提出近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的要求(Zou and Wang 2005)。在空间组织方面,关键是组织核心城市的功能区和区域发展的主要走廊,促进围绕城市空间发展和生态约束的要求进行空间整合,并提出反映强制性和指导性治理手段的有针对性的控制要求(Zhang 2003)。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跨境空间发展、资源配置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学术界普遍认为,新时代大都市区的空间规划应强调协调发展,关注领土空间的发展与保护的整体格局,各系统要素布局的协调,以及相邻地区的跨境治理。首先,大都市区规划是一种战略层面的跨境协调规划,应加强底线控制和主动引导,明确领土空间的整体格局(Chen et al. 2022)。同时,大都市区规划突出了空间作为区域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资源的重要作用,以规划目标引领区域空间的高质量发展;空间指标体系、空间资源优化规则、跨境区域的空间合作是关键内容,应与部门职责相匹配(Xu et al. 2019)。在要素布局协调方面,大都市区规划引导大都市区内关键发展要素和重要公共资源的跨境合理配置(Zhang and Hu 2023),如区域生产空间、生态网络、大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Chen et al. 2022)。关于相邻地区,跨境区域在缝合空间缺口和推动大都市区腹地发展方面发挥着作用(Fang et al. 2022);大都市区规划确定了对跨境区域的分类控制要求,跨境交通走廊应进行协商和连接(Nanjing Planning Bureau, Nanjing Urban Planning Compilation and Research Center 2016)。
总之,自从大都市区引入中国以来,经过约30年的发展,理论和规划技术已经形成了良好的基础。然而,在中国的情况下,学术界对其概念和空间范围的定义仍然没有达成共识,研究与规划实践的结合也不够紧密。面对新的国际和国内发展环境以及新一轮的大都市区建设热潮,进一步明确中国大都市区的概念并理顺大都市区规划的基本逻辑,迫在眉睫,以更好地推动现代大都市区的规划和建设。
根据上述文献综述,作者整合了大都市地区的功能内涵、空间内涵和治理内涵,并提出了中国大都市地区的属性,即一个具有功能相关性、地理邻近性和行政完整性的空间单元。通过确定空间范围,作者提出了中国大都市地区的新定义,并根据其区域特征对大都市地区进行了分类。
3.1 属性:一个具有功能相关性、地理接近性和行政完整性的空间单元
在新的发展格局下,都市区承担着发展和协调的双重责任。首先,它具有功能价值,通过在产业、创新、商业等多个领域的紧密合作,提升整体区域竞争力。其次,邻近地区与都市区核心城市的关系尤为密切。同时,应从生态韧性和安全的角度考虑流域系统的完整性,以支持区域可持续发展(Sun et al., 2022)。第三,有必要结合上下级行政实体的需求,确保区域资源重要协作单位的完整性。考虑到未来随着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外部环境的持续变化,时空压缩效应,都市区的空间范围并非静态的。相反,只有动态调整的空间范围才能适应新时代的发展。
以大上海都市圈为例,它基于地理接近性,关注紧密的功能相关性,并考虑到行政治理的完整性。它由9个城市组成,分别是上海、无锡、常州、苏州、南通、宁波、湖州、嘉兴和舟山(图 1)。该地区属于长江下游、杭州湾腹地和太湖流域;其发展中心已从太湖周边转移到京杭大运河沿线、长江沿线,随后到达沿海地区,逐渐形成以上海全球城市为核心的全球城市区域。GSMA也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横向产业联系紧密的地区;依靠多个中心的共同发展,该地区呈现出大规模集群和紧密链组织的产业特征。此外,GSMA还承载着地方对区域合作的期望。在讨论和制定协作计划工作方案的过程中,许多周边城市表达了加入大上海都市圈的意愿,而规划范围的定义本身就是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形成的共识的结果。未来,GSMA的空间范围也将根据多个行政实体的意愿保持开放和可增长。
图 1
大上海都市区的空间范围图。来源:2022年大上海都市区空间协作计划
3.2 定义:从通勤区到多功能区
作者认为,确定通勤区域的方法不适用于中国的国情,基于一小时交通区域来定义大都市区域的空间范围更为合理。中国对“城市”的定义与西方国家不同。“城市”在中国指的是“管辖区域”,而城市本身就是一个区域。以当前的交通方式,通勤者基本上在一小时内无法离开市辖区(Zhu et al., 2022)。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中国的跨城市通勤连接通常受到限制,但其功能密切相关。例如,上海大都市区的平均每日商务出行规模是跨城市通勤的两倍;而商务出行占一个月内总出行人口(包括通勤者)的40%。此外,文化、休闲和旅游的连接也非常显著;生态环境优越的城市,如湖州,已成为休闲旅游的主要目的地。因此,中国的大都市区域不应拘泥于“通勤圈”,而应向以商业圈、沟通圈、休闲圈和文化圈为代表的面向未来的多功能区域发展。
基于上述讨论,本文提出了中国都市区的以下定义:都市区是一个跨行政的城市化空间形态,围绕具有强大辐射功能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城市,以一小时通勤范围作为基本范围;它由与核心城市在产业、商业、公共服务、休闲等功能联系密切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组成。
3.3 分类:基于区域特征的大都市区分类研究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资源条件差异显著。大都市区的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和协调基础存在明显差异。为了充分探索大都市区多样化的发展路径,可以从规模、功能水平、发展阶段和空间组织等维度根据区域特征进行分类。通过分类,更容易指导各大都市区空间范围的识别和规划策略的制定,有针对性地解决其关键问题。
首先,大都市区和大城市区的内涵特征可以根据规模和功能水平进行定义。为了进一步突出大都市区的辐射影响力和服务能力,建议将包含特大城市和超级城市(城市常住人口≥500万)的城市区,以及核心城市的功能水平达到全球城市水平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和香港,认定为“更大都市区”,而其他则称为“都市区”。
其次,大都市区可以根据发展阶段和空间组织的多样性特征进行分类。从发展阶段的角度来看,可以分为成熟型、发展型和培育型进行分类指导。从空间组织的角度来看,大都市区可以分为多核心、双核心和单核心类型。例如,苏州-无锡-常州大都市区有三个核心城市,而酒泉-嘉峪关大都市区是双核心类型。
此外,具有重大国家战略安全意义的边境大都市区域的培育应受到高度重视,例如西宁大都市区和拉萨大都市区。尽管这些核心城市的常住城市人口并不多,但大都市区的建设对稳定边境具有巨大影响。
进入二十一世纪,城市区域规划的实践已从集中于东部沿海地区扩展到中西部地区,类型逐渐多样化。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顶层设计,这些自下而上的规划在规划定位、规划名称、规划范围和主要内容等方面未形成统一的范式。同时,它们也缺乏有效的实施机制,因此实施进展相对缓慢。
2019年后,在“建立统一的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多规合一”改革要求下,传统的城市圈规划面临优化和转型。“大上海城市圈空间协同规划”是新时代中国第一个跨省空间规划和第一个城市圈空间规划。在规划技术和组织方法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探索。
4.1 规划定位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大都市区规划的定位并不明确,主要由发展和改革部门主导的开发规划所主导。自2021年以来,南京、福州、成都、长沙-株洲-湘潭、西安、重庆、武汉、郑州等大都市区的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主要集中在目标、功能、战略等方面,而对空间协调和行动项目的关注不足。至于大都市区的空间规划,除了协同规划外,还有多个实践正在准备中,例如“武汉大都市区空间规划”和“现代首都(北京)大都市区空间协调规划”。